水电七局成水公司新都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及级配碎石采购项目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7009-18004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部水泥稳定碎石及级配碎石的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该批水泥稳定碎石及级配碎石用于水电七局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工程项目施工,交货地点分散在新都区主城区及周边五镇,有位于公路能直达施工点,也有位于城市巷道,乡间小路的施工交货点。
1.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材质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4%水泥混合碎石 | m³ | 2000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混合碎石 | m³ | 2000 | |||
3 | 级配碎石 | 粒径0.6mm-37.5mm | m³ | 2000 | |||
合计 | m³ | 6000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询价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销售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同时具备询价人所有物资规格需求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销售商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不做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询价人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供货业绩要求:以销售商资格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有近三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30天。
4、时间及地点
4.1需用时间:2018年2月2日前。
4.2交货地点: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各施工点
5、验收方式:
材料到场后由需方工程管理部、物资部、施工作业队相关验收人员联合验收,若与送货单据所列数量、规格不符,需方应及时反馈供方,并提供相应判断依据。供方收到需方反馈信息应立刻处理。若供需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送委外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合同结算
6.1本次报价全部货物到场委外检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6.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到货为分批次到货。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24206963865H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灌东路349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银行账户:51001837108051500493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结算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向供方支付该批物资85%的货款,剩余10%在3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到产品质量无问题后1个月内完成支付,自该批次物资签收之日起计算。
7.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初验合格起6个月,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询价通知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8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265035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报价人应在2018年1月30日下午4: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8.3、报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上传文件应包括:
8.4.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028-82652626。
8.6 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7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融信广场
邮政编码:61113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265035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评比委员会由询价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