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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道路改造工程及集污管网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程交易编号:20182005 本项目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道路改造工程及集污管网工程(二期)经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高发改产业【2018】2号批准建设,现拟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对本工程进行实施,建设资金来源是2016年省级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及市2018年财政预算,本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855.07万元,其中招标部分投资为8487万元(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 本工程建设地点: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建设内容及规模:(1)按园区干道标准改造建设金山大道,原长度2525米不变,由原路面宽30米,双向四车道调整为路面宽45米,双向六车道,包括路面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集污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2)按园区干道标准改造增建园区内的金光大道长500米,宽15米,双向四车道,包括路面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集污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3)按园区干道标准改造增建园区内的竖二路、竖三路长各1000米,宽各15米,双向四车道,包括路面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集污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4)按园区干道标准改造增建园区内的金星大道长2525米,宽15米,双向四车道,包括路面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集污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增加建设高茂路长980米的两侧集污管网。(5)金星西路污水提升泵站由原土建按远期4万吨/天、机械设备按近期2万吨/天规模建设调整为金星西路污水提升泵站由原土建按远期0.5万吨/天、机械设备按近期2千吨/天规模建设。(6)原建设园区集污管网由19740米调整为建设金山大道、金光大道、竖二路、竖三路、金星大道、高茂路两旁的集污管网等共计17060米。 2.2招标内容: (1)勘察、设计的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施工服务与监督、质量缺陷处理等服务工作)。 (2)施工的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批复的施工图,对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含拆除工程、高压电网迁移、三通一平等工作)进行建设。 (3)设计服务期及施工工期: ①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2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周期5 天,设计服务周期15天)。 ②施工工期为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的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设计限额为总投资估算中的建安费,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均不能超出设计限额。 ②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及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岩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5投标人现状况(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 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②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交最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3年(从截止之日起倒算)的投标人,提交从成立时到至今的上述资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符合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允许独立体(1家单位)投标;也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为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年1月24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如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需要提供其至少最近3个月(2017年10 月至12 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6637866)。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民营经济报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42306688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32833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68-6637866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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