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沙经开区2018-2019常年土石方施工单位库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答疑及补充公告通知如下:
一、招标答疑: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请问是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还是综合评估法(Ⅱ),请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包括投标人实力与资信评分、投标报价评分两部分,具体见招标文件。
2、“长沙经开区2018-2019常年土石方施工单位库招标”招标文件关于技术标中要求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但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项目工期,请明确。
答:工期为15日历天(仅用于本次评标)。
二、补充公告:
- 原招标文件P31附表1“投标人实力与资信评分表”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
1 |
投标人类似业绩 (40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10 |
|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个且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类似项目经验; |
20 |
|||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
30 |
|
||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且有一个及以上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类似项目经验; |
40 |
|
||
|
2 |
施工方案(20分) |
方案完整,科学,可靠,编制水平高 |
20 |
|
|
方案较完整,编制水平一般 |
10 |
|||
|
3 |
机械设备情况 (20分) |
投标人具有10台及以上大型挖机(挖斗方量大于1立方米)、6台及以上D85推土机; |
20 |
|
|
投标人具有5台及以上大型挖机(挖斗方量大于1立方米)、3台及以上D85推土机; |
10 |
|
||
|
4 |
投标人(20分) |
企业(或分公司)工商注册在长沙县或者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
10 |
|
|
企业税务登记(或分公司)在长沙县或者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
10 |
|||
|
备注 |
①要求提供机械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 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或登记的方可得分。工商注册情况以注册机构或注册住所为准;税务登记情况以登记机构为准。 ③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为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要求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与施工总承包签订的分包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业绩有效时间以证明材料的最后签署日期为准。 |
合计 |
|
|
- 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组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现场勘查、核实中标候选人机械设备、入围业绩及加分业绩等实际情况,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直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本次招标入库完成后,在单个项目委托时,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单个项目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该扣除费用由招标人用于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负责该项目的渣土运输线路清洗等文明施工事项(洗车槽及施工围挡除外)。
- 更正:
4.1更正事项:
4.1.1更正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要求。
4.1.2 更正开标一览表。
4.1.3 更正资格审查一览表。
4.1.4 更正投标人工程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要求。
4.1.5更正投标函部分组成。
4.1.6 更正近年财务状况表。
4.2更正内容:
4.2.1 原招标文件中P4,2.2;P17,(12);P58,注(1)、(2)。
现修改为:入围业绩或类似项目经历(或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施工合同,有效时间以证明资料的最后签署时间为准。
4.2.2 原招标文件P53开标一览表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下加一行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盖专用章,即修改为(具体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盖专用章)
原招标文件其他关于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规定,均按以上修改。
4.2.3 原招标文件P33资格审查一览表,现修改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
|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
|
|
2 |
税务登记证 |
|
|
|
|
3 |
资质证书(副本) |
|
|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
|
|
5 |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
|
|
6 |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
|
7 |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学历证书 |
|
|
|
|
8 |
施工员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
|
|
|
|
9 |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证明 |
|
|
|
|
10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
|
|
|
11 |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 |
|
|
|
|
12 |
入围工程业绩 |
|
|
|
|
结论 |
|
|
|
|
4.2.4原招标文件P18,(13)现修改为:投标人工程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此项不作要求)
4.2.5 原招标文件P47目录。现修改为: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
(5)开标一览表
(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劳务分包资料
(8)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9)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0)投标人近3年 “类似工程”经验
(11)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2)项目管理机构
(13)投标人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14)其它资料
4.2.6 原招标文件P57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现修改为:
附近二年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与以上修改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招标文件与此答疑及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最后发布的答疑及补充公告等文件为准。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