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1〕49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项目延期建设的复函》(内发改社函〔2017〕760号)批准建设。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636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总投资约为10838.74万元,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2.26%、自筹7.74%,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内蒙古大学南校区校园内。
2.3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8000㎡。
2.4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进行报名。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企业拟派建筑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7)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承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合同,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3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合同,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3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承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式贰份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报名。
5.3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投标人在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学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
西路235号 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邮编:010021 邮编:010051
联系人:李其宏 联系人:郭耀华、侯建霞、吕寒冰
电话:0471-4993022 电话:0471-3292915/3292916
电子邮件:1533514140@qq.com 传真:0471-3292881
电子邮件:594249751@qq.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账号:592010100100388533
2018年01月25日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