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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已由和田地区水利局、和田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和地水利发【2017】28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于田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伊犁润标工

1、招标条件

本已由和田地区水利局、和田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和地水利发【2017】28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于田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伊犁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位于于田县的奥依托格拉克乡境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灌区内骨干渠道吐米亚干渠(桩号:19+430~30+895)总长度11.46km进行节水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19座(其中:分水闸9座、农桥3座、陡坡4座、排洪渡槽2座、渡槽1座)。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为:

第二(施工)标段:吐米亚干渠(桩号:25+560~30+895)总长度5.335km及配套渠系建筑物9座(其中:分水闸7座、农桥1座、渡槽1座);

计划工期:2018年3月5日~ 2018年5月5日,总有效工期6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所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2)本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4日上午11:00时,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田日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田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伊犁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妥晓东 联系人:范浩源

联系电话:13999878444 联系电话:18016916677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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