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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五师保尔德河84团支流防洪延伸工程 (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五师保尔德河84团支流防洪延伸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五师保尔德河84团支流防洪延伸工程已由兵水发[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

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五师保尔德河84团支流防洪延伸工程(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五师保尔德河84团支流防洪延伸工程已由兵水发[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五师八十四团保尔德河。

    建设规模:在支流延伸段新建混凝土坡式护岸对该洪沟以南84团3连、4连及部分乌镇部分耕地进行防护,新建护岸总长5628m。招标规模为该项目的施工,具体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质量标准:国家验评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施工计划工期:62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注:外地进疆企业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中项目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2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报名(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址:http://ggzy.xjbt.gov.cn/)。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2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缴费下载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本公司只开具与招标(采购)文件售价相符的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邮 编:830002

   联 系人:韩燕  孙佳

   电 话:0991-8852447
   传真:0991-8865994
   电子邮件:YW2@xjb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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