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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片区) 招标公告 编号:2018-413 1. 招标条件本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18]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由除申请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以外,其余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解决。对该项目(第二片区)进行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二片区,总投资约12015.48万元,包括蕉城镇金星村、湖谷村,蓝坊镇峰口村、高思村和南磜镇洋山村、岭背村等6个村。工程主要包括垃圾清理约9.8万立方米,危房清拆约7.1万平方米,绿化等附属设施约6.3万平方米,村道建设约5.2万平方米(约30公里),村巷道整治约3.2万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改造138幢,房屋修缮92幢,新建垃圾屋6间,公厕33间,垃圾桶600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12个,蓄水池12个,休闲农场6个,休闲民宿5个,路灯260个,卫生站4间,给排水管网工程6项,村标识牌及宣传栏6项,违规招牌整治6项。 2.2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的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等内容。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2.3工程地点:第二片区包括蕉城镇金星村、湖谷村,蓝坊镇峰口村、高思村和南磜镇洋山村、岭背村6个村。 2.4计划工期(分阶段实施):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018年11月底前项目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格要求”中的第①和②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4 家(包括4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风景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给排水工程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研究、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④、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⑤、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⑥、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各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本项目,分布范围广、现场场地情况复杂,为让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周围环境有充分的了解。投标人踏勘班子成员(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到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 3.5.1、现场踏勘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至2月1日(每日9:00-12:00分;14:30-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5.2、踏勘地点为:包括蕉城镇金星村、湖谷村,蓝坊镇峰口村、高思村和南磜镇洋山村、岭背村6个村。 3.5.3、踏勘班子成员应先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核实相关证件原件并盖章《现场踏勘证明》,格式附后。投标人自行前往各村踏勘现场后,应在各村村委门口拍摄照片(每条村的照片1张)作为踏勘依据,照片中应同时出现踏勘班子成员。投标人凭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及踏勘现场的照片到项目对应村委会、招标人处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一式三份。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招标人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0753-7872866、13502529307 3.5.4、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至现场报名。 5.3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2月2日上午8时 30分至2018年2月2日下午16时30分到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5.4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2018年2月9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为10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蕉岭县扶贫开发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753-787286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 日期:2018年1月26日
附件一: 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二片区)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单位:(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说明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参照格式一) | | 原件 |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 原件备查 | | 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除外 | 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 原件备查 | | 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除外 | 4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则由建筑、市政施工企业提供,园林施工企业不需提供。) | | 原件备查 | | | 5 | 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6 | 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 原件备查 | | | 7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 | | | | 8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 | 原件备查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 9 | 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各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 | | | 10 | 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分工;(格式二) | | 原件 | | | 11 | 现场踏勘证明书 | | 原件备查 | | |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5、本表所要求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并提供原件核对,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除外。 6、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单位核对原件后并双方签名确认。 7、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单位公章; 格式二: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蕉岭县扶贫开发局 根据你单位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片区)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拟派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拟派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拟派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拟派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牵头人)办公电话: 年月日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人应写明所有成员公司名称,(牵头人)***公司、(成员)*****公司、(成员)***公司 格式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二片区)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伍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根据联合体成员方实际家数,自行删减,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现场踏勘证明格式(现场踏勘证明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经招标代理机构、各对应镇政府及招标人盖章后方有效) 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片区)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于年月日已对蕉岭县1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片区)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村委会(盖章)村委会(盖章) 村委会(盖章)村委会(盖章) 村委会(盖章)村委会(盖章) 蕉岭县扶贫开发局(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