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0492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9 招标代理机构:无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如到期前惠州供电局未有新的招标结果,适用时间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并签订新的合同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上级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代理的使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次招标结果的相应业务类别提前终止,招标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及其所属单位提供2018年施工、服务及物资等招标与非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类(包括科技、技改、修理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项目、安全监管项目、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及相关咨询等)、物资类(包括基建、大修技改、营销、信息类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等)、信息类(包括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开发及相关咨询等)、规划类(包括电网规划、可研-设计及相关咨询等)、营销类(包括除物资外的营销类项目及相关咨询、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类(包括教育培训、福利、劳保、办公及相关咨询、财务审计相关业务等)、基建类(包括基建项目的施工、监理、总承包项目及相关咨询,设备监造及物资管理相关咨询等)等专业的招标代理(含限价编制或审核)服务,并按规定要求做好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文件资料的保存及归档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1
标包1
873
0
上述项目概算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资信),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资信)。”
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4.1.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2月0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1.2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期止,若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第二次发标或发布延长招标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1.3截至截标时间止,若递交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应停止后续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由承办部门重新组织招标、制定新的招标方案。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及投标价格三部分须分别独立封装,外层信封均需标明、标的、投标文件类型(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投标价格文件)、所投标包、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信封封口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在骑缝处盖公章或经授权的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28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综合调度大楼附楼4楼招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原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潘荣威 联系电话:0752-8852581,13802873734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惠州供电局调度综合大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 监督和投诉
8.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中19号惠州供电局
邮编:516001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2-2242254
8.3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4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8.6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2018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