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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批复文号新发改〔2017〕27号批复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
项目名称 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批复文号 新发改〔2017〕27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2017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新会区会城启超大道,属启超大道辅道一部分,北起梅江河,南与南车路平交,全长约524米,路基宽33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交通工程、绿化、路灯等,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约 2540.65万元;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广雅中学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A、B、C级的企业。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290830分至20180202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并完成投标报名。(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01290830分至2018020217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090930分,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02月22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18年03月09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8日17时00分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选用】

√投标人近3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选用】

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0-3803870

20180129

发布人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1-29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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