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价如有偏离,必须详细注明。报价信息与交货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所供产品必须原设备配套使用,技术参数保证完全一致,性能不低于原设备技术性能。
4.供方到货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等。
5.以上数量为甲方计划虚拟使用数量,签订合同为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需有原厂授权);
三、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技术要求中的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若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的部分,执行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的标准。
四、质保期
乙方对货物质量实现 三包 ,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更换。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实验)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或正常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应用与回收
按GB标准包装,满足公路运输要求,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方式、交货时间
1. 交货地点为:葫芦素、门克庆煤矿指定的地点。
2. 货物在交货地点交付甲方前发生的损毁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 货物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90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货物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现场后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办法及时间
在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双方进行开箱验收,即对货物外观、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调换货物或重新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限不予顺延。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安装与调试
在甲方需要安装时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指导安装、使用维护等。
十、付款方式
1.乙方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17%税率)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到货款。
2.质保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余款(即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09:00-2018年2月5日18:00。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8日(周四)09:00点(北京时间)之前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中天合创办公楼四楼(431)会议室准时参加谈判会。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违约金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须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30天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考核、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出更换货物,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15天内免费整改或更换货物,同时向甲方支付不合格货物价值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整改、更换货物超过15天或者经整改、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以上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款,甲方有权从乙方任意一笔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上述权利的行使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磊
电 话:17747712296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街西3号中天合创能源有限公司4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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