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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邯郸市肥乡区发展改革局以肥审批投资【2017】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邯郸市肥乡区发展改革局以肥审批投资【2017】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1.1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单位: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工程地址:肥乡区境内
2.4招标内容: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依据参考《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4.1招标内容:邯郸市肥乡区团结渠景观水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5投资估算:3652.78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工期:240天(其中20天内完成设计,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施工总承包资质: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非2017年3月1日后新增补的经营内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者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十年(开标时提供)。
3.3、施工总承包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格,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隶属投标人,并提供进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且无在建工程。
3.4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单》(开标时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南厅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格)及建安B本;⑤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原件留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邯郸市肥乡区
联系人:张科长 电 话:0310-85551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北大街69号恒亿大厦19层
联系人:庞艳涛 电 话:0310-3012598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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