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南沙体育馆片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nth="12" year="1899" w:st="on">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nth="12" year="1899" w:st="on">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体育馆片区项目设计。
nth="12" year="1899" w:st="on">1.2.2 工程位置:广州南沙体育馆北侧地块(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凤亭大道北侧)。
nth="12" year="1899" w:st="on">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南沙体育馆片区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凤亭大道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7317㎡,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含地下)不大于199955㎡;根据规划条件的指标,预估总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本项目由以下5个地块及体育馆地下空间组成:
①A1-12-07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0027㎡, 建筑限高100米。
②A1-12-08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17479㎡,建筑限高40米。
③A1-12-09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19097㎡,建筑限高100米。
④A1-12-10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12047㎡,建筑限高40米。
⑤A1-12-11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18667㎡,建筑限高150米。
6根据地块出让条件,体育馆配建15000平方米地下空间。
nth="12" year="1899" w:st="on">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nth="12" year="1899" w:st="on">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270号。
nth="12" year="1899" w:st="on">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nth="12" year="1899" w:st="on">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4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在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审批情况调整工程费限额);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8 招标内容:编制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文件,包含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投资估算),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地下管线设计;编制单体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照明及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桩基础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软基处理、消防系统设计、钢结构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含公共区域、防火楼梯间、售楼的有关展示区(硬装(含软装意向设计)、通道、防护栏等)设计)、人防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含地下交通标识及停车划线系统设计)、园林景观(含特殊水景)、擦窗机设计、地库设计、机械停车设计(如有)、精装修设计(含公共厨房油烟设计、沐浴设备设计、入户门施工图深化设计、户内门施工图深化设计、样板房木作(固定家具)施工图深化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设计(如有)、示范区(样板房及售楼处)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认证咨询费用)、节能设计、铝合金门窗深化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智能化、临时及永久用电、临时及永久用水、燃气、方案顾问、结构顾问、机电顾问。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编制竣工图。用BIM系列软件建立建筑、结构及管道模型。提供实体模型。提供施工期间以及前、后期服务(含设计阶段的报审、报批、报建、专项设计协调、专项顾问、材料审批、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测试和竣工验收等配合服务)、设计阶段负责人驻场配合、施工阶段须按发包方要求派现场代表提供驻场服务。本项目要求各专业所有图纸必须以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制作及提交。
中标单位应提供设计总协调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
在设计全过程承担对各专业设计、各分包设计(如有)的总协调工作,协助业主对各项设计、工作计划进行管理和控制。协助业主明确各专项设计界面,就设计交叉面进行协调、划分。
b)
配合业主对材料采购、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协助业主组织竞选、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署工作。
c)
为组织设计分包工作提供技术层面的专业意见(如有)。
d)
根据业主编制的《专项使用需求书》,协助业主编制《专项设计任务书》(如需
委托)。
e)
协调业主处理在设计准备过程中与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的工作关系(如有),协助业主解决与主体设计相关的问题及纠纷。
f)
督促、协调专项设计分包按工作计划完成设计 (如有)。
g)
协调各专业根据方案设计评审意见调整设计并协调各专业的初步设计。
h)
督促业主对各专业及专项设计分包(如有)设计成果如期决策和审定。
i)
协调专项设计分包(如有)与主体设计的关系,负责各专业间的设计提资管理。
j)
协助业主进行专项设计分包设计合同执行期间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合同的修改、签订补充协议等事宜(如有)。
k)
协助业主落实各专业的限额设计。
合同内部分设计专项若中标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设计分包(如有)的设计成果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则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nth="12" year="1899" w:st="on">1.2.9 工程施工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6 月,预计竣工日期为 2022年
8 月(具体以施工竣工日期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3.1 机构名称: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前期概念意向方案设计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nth="12" year="1899" w:st="on">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nth="12" year="1899" w:st="on">1.4.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nth="12" year="1899" w:st="on">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签订合作设计协议书)。
nth="12" year="1899" w:st="on">1.4.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
nth="12" year="1899" w:st="on">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表中的基本要求)。
1.5 购买招标文件
nth="12" year="1899" w:st="on">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注: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①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②依法重新招标。
nth="12" year="1899" w:st="on">1.5.2 由项目负责人同时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2.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一份。
1.5.2.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2.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5.2.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2.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天。
1.6 现场考察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6.1 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6.2 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7.1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440.520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主体设计收费限价1844.7900万元、专项设计及咨询费限价4595.7308万元。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企业自身实力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及各分项最高限价的(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录6),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1.7.2 如非招标人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取得本次招标所预设的规划条件时,中选人同意放弃签订《广州市南沙体育馆片区项目设计合同》及索赔权利。
1.7.3 本合同设计费为暂定价,设计费按本项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1.7.4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邀请国内外知名设计单位加入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中。经发包方同意,中标人可将自身不具备专业资质的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符合项目定位和招标人关于质量管理的要求。其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发包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标准或要求,中标人对依法分包的专业设计业务的设计成果承担完全合同责任。
1.7.5 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8 工期
nth="12" year="1899" w:st="on">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修改,桩基础及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出图时间分阶段控制,基坑支护图纸在修详规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础图纸在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单体报建批准图纸经相关部门审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或业主书面通知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nth="12" year="1899" w:st="on">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需要 。
1.9.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9.3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5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6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实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0572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宁一街9号九楼广州南实投资有限公司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1.9.10 本项目要求拟派的总负责人由任职一年(或以上)的设计单位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在本项目驻场办公,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1.10 招标人
nth="12" year="1899" w:st="on">1.10.1 名称:广州南实投资有限公司
nth="12" year="1899" w:st="on">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宁一街9号九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05726
nth="12" year="1899" w:st="on">1.10.4 传真号码: /
nth="12" year="1899" w:st="on">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11.1 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nth="12" year="1899" w:st="on">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95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nth="12" year="1899" w:st="on">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492175
nth="12" year="1899" w:st="on">1.11.4 传真号码:020-83492060
nth="12" year="1899" w:st="on">1.11.5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nth="12" year="1899" w:st="on">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南沙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nth="12" year="1899" w:st="on">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667462
nth="12" year="1899" w:st="on">1.12.4 传真号码:
nth="12" year="1899" w:st="on">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3.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910647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3.5 网址:http://www.gzns.gov.cn/nsjsglj/
1.14 招标备案审批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行政审批局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914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