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
受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其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KD-ZFCG-2018010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食堂托管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1年(合同按年度逐年签订,根据上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
5.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持有相关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相关管理与技术团队(不少于14人),提供厨师证、营养师证,提供健康证;
4、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