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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碣石渔港升级改造和维护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陆丰市碣石渔港升级改造和维护整治项目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碣石国家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陆发改【2016】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
2.2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扩建东防波堤285m(扩建堤头30m,堤身加固255m),重建西拦砂防波堤400m,东护岸加固575m,西护岸加固310m,港池航道疏浚47.4万m3,渔港管理中心548m2,以及水电、消防、环保、绿化、导航监控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441.28万元,其中工程费:3316.40万元,勘察费:28.89万元,设计费:50.99万元,研究试验费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同时完成技术培训、系统调试与试运行等工作。在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向业主移交合格的工程。
2.4.1前期工作主要配合项目的工程报建(含施工图报建等);
2.4.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地形测量、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
2.4.3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建设总承包与调试安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财务要求:
3.2.1财务状况良好,在近三年内(2015年度至今)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
3.2.2在近三年内(2015年度至今)没有拖欠税款情况。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已获得交工验收证书或在建的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渔港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4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在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须具备港口或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勘察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7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3.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3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3.9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1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不低于(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总工1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至17 时30分,在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进行投标报名,由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相应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自己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与设计方)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被委托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0)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建设单位签署投标申请人承诺书(如委托人必需带委托书证明书原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1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2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02361088 电 话:0660-3206522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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