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其乌海分行信用卡催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乌海分行信用卡催收项目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对信用卡不良欠款进行催收,催收服务费上限为回收金额的25%。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项目编号:0651-18030101
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信用卡催收金额为273.2万元
第二标段:信用卡催收金额为268.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齐备,年检情况正常;
3、管理体制先进,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4、熟悉信用卡业务,擅长办理欠款催收实务,具备信用卡催收业务的能力;
5、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我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6、组成处理我行信用卡催收业务的专门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 人,并指定专职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与我行保持日常沟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5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3、报名由事务所负责人或单位授权代表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A4纸胶装成册)一份,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1)单位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须出具开标当月或上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4)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我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原件(格式自拟);
(5)信用卡催收业务的专门团队人员名单(提供3人)、团队成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的职业资格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上文件资料提交齐全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招标文件所载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王闿力 联系电话:0471-3287836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联 系 人:林 静
联系电话:0471-3255283
邮 箱: 573811884@qq.com
开 户 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002519200096673
请在汇款用途栏中标明“0651-18030101”标书款。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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