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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博国土资[2017]429号批复单位博罗县国土资源局、博罗县财政局、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招标人博罗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项
项目名称 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博国土资[2017]429号
批复单位 博罗县国土资源局、博罗县财政局、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
招标人 博罗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博罗县国土资源局、博罗县财政局、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以博国土资[2017]4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博罗县龙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

2.3建设规模:2017年度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规模范围329.4亩(包括旱地277.2亩,园地6.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45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158.57万元。本项目招标的总价2026.08万元,其中设计与预算编制、土地清查、竣工验收报备资料编制招标价为76.17万元,施工、设备采购、土地租赁、三年种植管护、青苗补偿、拆除简易设施、土壤持续改良等招标价为1949.91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博罗县龙溪镇埔心村现有耕地277.2亩提质改造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工程保修、种植管护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4.1、设计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土地清查、竣工验收报备资料编制(含工程验收、项目竣工报告编制服务)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2.4.2、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设备采购、土地租赁、三年种植管护、青苗补偿、拆除简易设施、土壤持续改良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与相关资料整理,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2.5工期要求:

总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规定日起算至竣工验收止)。备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种植管护期为竣工后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一)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四)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五)拟派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土类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六)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加盖公章纸质打印件。广东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明信息加盖公章打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3名、安全员5名、施工员5名、资料员3名、材料员2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九)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十)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加盖公章打印件等原件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登记表经业主确认加盖公章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副本中,投标人不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作废标处理。

《现场踏勘登记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方)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4.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书由牵头单位出具)。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7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8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9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国土类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10拟派施工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广东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明信息加盖公章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1拟派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2(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3名、安全员5名、施工员5名、资料员3名、材料员2名)的岗位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6.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8日8时30分至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

8.3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

8.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8.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培训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802878778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316369061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四号1号楼

2018130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EPC).doc
发布人 姚工
发布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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