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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37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
项目名称 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37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8]374号批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决定对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新塘镇。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道路建设工程,全长6.3km,分东西两段。西段长4.6km,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桥梁、箱涵、人行道、绿化等工程。东段长1.7km,为旧城道路改造,改造内容包含路面改造、整治拉通以及现状人行道、车行道、雨水系统改造等,改造完成后保持现状2车道。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检测数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招标控制价:1815578.98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5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9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单独提交的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申请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临江大道(增城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发布人 房实监理
发布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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