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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HX-JZXCS(2018)2

三、采购人名称: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联系方式21358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交通局院内二号楼东单元5楼

联系方式:0914-236696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约20万元

采购内容:提供市级基础平台使用接口,县级平台与其进行数据交换。主要包括:统一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与数据交换系统、统一政务服务网站及网上办事系统、统一大厅业务办理系统、统一电子监察系统四大部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子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

二、商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是基于商洛行政审批和效能监察系统应用平台为基础的拓展延伸,为保证与市级平台统一性,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与商洛市软件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佐证材料证明。

1、法定代表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2日起至26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

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交通局院内二号楼东单元5楼

3、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查看原价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15:00时

2、磋商时间:2018年2月2415:00时

3、磋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交通局院内二号楼东单元5楼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党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4-2366967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

 帐号:2608070309100081441   行号:102803080128

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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