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教育事业建设工程PPP项目主体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民权县教育事业建设工程PPP项目主体一标(民权县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民权县实验小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民权)发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权县教育事业建设工程PPP项目主体一标(民权县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民权县实验小学分校区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
2.3招标范围:
民权县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民权县实验小学分校区建设项目涉及图纸中的:土方工程、主体土建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户内强弱电及机电安装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及栏杆工程、幕墙挂设等所有建筑与装饰及通用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民权县教育事业建设工程PPP项目主体一标(民权县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民权县实验小学分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的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参加投标。
3.3投标人2014年至今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电建集团合格分包商或在“中国电建工程承包商网”
(http://fbs.powerchina.cn/)注册成功,并申报完整资料且经公司评审合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电汇汇款购买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电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电汇汇款必须由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6:00时。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九龙国际花园旁中国水电五局项目部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并提供以下证件:
(1) 如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盖单位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出示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标书款交款凭证。
未提交完整上述资料的意向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探看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 月 31 日10时00 分,地点为成都波尔菲特酒店4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75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法人代表或委托投标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建招标采购网(bid.powerchina.cn)上发布。时间:2018年 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
8. 投标回函
有意向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后附格式填写《投标回函》。《投标回函》须于2018 年1月 31日16:00前分别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告“9、联系方式”所列电子邮箱地址(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投标回函》”字样)。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何其明 冯 芸
电 话: 18349146611 028-85885607
传 真: 028-85885606
电子邮件: 2548138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栋1单元11层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28)85195069
传真:(028)85195069-8888
电子邮件:156439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