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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已得到批复,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其中轻合金部分招标人为中铝国际贵阳分公司广西华磊项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已得到批复,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其中轻合金部分招标人为中铝国际贵阳分公司广西华磊项目部。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铝招标投限公司受中铝国际贵阳分公司广西华磊项目部委托,现对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国内有类似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轻合金部分

2.2    项目法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城西郊

2.4    项目概况:

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由:26.8m*27.0m*6.8m、46.9m*27.0m*6.8m的两个刚架结构仓库组成,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屋面为单层铝合金板屋面闪银色,墙面为单层铝合金板墙面闪银色。

2.5    招标范围:电解渣临时堆场工程施工,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解渣临时堆场建筑工程(见图号G5458-20Ta、20Tb;)及安装工程(见图号G5458-20D),总图道路(见G5458-20Z),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相关规定。

2.6    工期:开工时间:2018年3月10日;完工时间:2018年6月10日完工交付业主。

2.7    质量要求:达到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2   参加本次投标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3   参加本次投标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职称;

3.5.3   投标人拟设置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要求专业设置及搭配合理。

3.6    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与下午2:0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纳娟,联系电话:17343100995 ,电子邮箱:1399717555@qq.com。

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电汇时务必注明:“华磊电解渣临时堆场项目标书款”),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如下证明文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项目名称,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并在邮件中附如下附件:

(1)    单位介绍信。

(2)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以及对应可编辑电子版。

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

 

2

投标项目名称

 

3

纳税人识别号

 

4

注册地址

 

5

电话

 

6

开户银行

 

7

银行账号

 

8

银行联行号

 

9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

户名

同投标人

说明

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投标人”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投标人”即可。

(2)以上信息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购买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文件购买情况

所购标包及标段

本项目不适用

日    期

 

购买人签名:

备    注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向贵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费自理。

4.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方式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默认对方已收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已收到XX项目招标文件,特此说明”,正文中须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信息。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路2号 中铝科技大厦 B座3楼1号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3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路2号 中铝科技大厦 B座3楼1号会议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国际贵阳分公司广西华磊项目部

地  址:广西平果县

联系人:陈晋福、高学银

电  话:15149477359   18653397300

电子邮箱:

 

招标机构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联系人: 纳娟          任红艳

电  话:17343100995   18096170885

邮  箱:1399717555@qq.com

开户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税    号:9110108MAA00HE868F

开户名称: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账    号:3210 2010 0100 2577 7801 0001(适用于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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