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台州联通天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 采购内容:
天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针对自助法院一体机,访客系统,智能导诉台,智能文件交换柜,智能导诉系统涉及的设备及安装进行采购。
三、 投标人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②在台州市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以营业执照为准。
③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④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⑤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技术服务响应。
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未尽事宜见附件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