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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梅县区发改审【2017】145 号、梅县区发改审【2017】149 号批复单位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项目名称 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7】145 号、梅县区发改审【2017】149 号
批复单位 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建设工程,已由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145 号、梅县区发改审【2017】149 号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口镇圳头村、铜琶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程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

2.1.1 对该村古建筑进行修缮;

2.1.2 对该村鱼塘养殖进行治理及污水生态处理;

2.1.3 对水源地等进行修缮、改造;

2.2 本次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946276.11 元;

2.4 工程地点:梅县区松口镇;

2.5 建设工期:90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3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3.4.1 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现场踏勘证明:由于该项目施工地点比较分散及偏僻(山区内)、工期紧,为保证该项工程的施工顺利进行,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大新路广州花园A1 栋23 号店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相关原件,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文件后,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并取得两个村(铜琶村、圳头村)村委会代表人员签名确认,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7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2 月3 日至2018 年2 月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分至16: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三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原件备查)亲自递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三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二代身份证、提供三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提供三个月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9)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10)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2 月27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钟先生联系电话:0753-2765947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13352804694

办公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 号之一

发布人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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