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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博府发改﹝2016﹞117号批复单位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
项目名称 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博府发改﹝2016﹞117号
批复单位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博罗县发改局“博府发改﹝2016﹞117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石湾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博罗县石湾镇。

(2)工程总投资22009.88万元。

(3)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五条路线组成,将军路南段长319.4m,铁源北路南段长331.7m,白源北路南段长281.9m,迳茹北路南段长447.6m,渔业路北段长264.6m,本项目路线总长共1.645km。本项目白源北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m;其他道路均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将军路和渔业路路基宽40m,铁源北路和迳茹北路路基宽30m。

(4)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540日历天。

(5)建安工程造价167082721.17元。

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对周边地块场地平整及填土(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目前无承担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4名、质量员3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安全员4名,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A类、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对应岗位的人员。

6.自2013年1月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宗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金额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7.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连续盈利。在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出具的人民币壹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提交虚假资料,后果自负)。

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上述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2 月 5 日至2018年2 月 9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面(含有项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页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该工程可查询验证的政府网址和招标人查询电话或网址;

(7)投标申请人及指定人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可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8)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签名的会计师证复印件);

(9)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1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如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导致不能报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0)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及除第(7)项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 月9 日 上午10:00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踏勘现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2-6911886

联系地址: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5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2楼201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 2月 1 日

发布人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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