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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潮发改社[2017]34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现对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 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 李杨 联系电话: 0768-239305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61366768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8-2393328 建设地点:位于潮枫路与新安街交界处西南侧的原市药材支分公司和市药材采购供应站两家企业的国有土地(即市妇幼保健院原址扩建)。 工程概况:建设一幢13层住院综合楼(含地下停车场2层),新建天桥一座,新建综合楼拟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250个,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3.72亩,扩建后设病床300张。 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8478.22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监理服务范围: 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6.87万元 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期: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6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11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投入的监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10、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上述2-5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电话: 0768-2393053
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2月5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潮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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