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投资函[2017]4572号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对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20-876188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李杨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0
三、项目概况:
广东华信中心大楼加装2台(建筑层数27层,建筑加建总高度value="97.6"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97.6m),以及管线迁改等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共2台垂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所需设备及随机附件的图纸二次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运至甲方现场指定地点)、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及档案移交、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要求的监督抽检费用及验收所需费用)、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位置及详细尺寸详见图纸。
3.本次招标共2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80万元。
五、供货地点: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
供货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30天内制造并供货至项目现场,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计划或供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并完善相关整改工作,整改后20天内完成设备调试,配合总包单位进度进行验收及交付使用。
六、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8年2月5日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8年2月9日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结束时间后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投标人拟投货物(详见附件二的产品参数对照表)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
4、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电话:020-8761882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四、《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3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检测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技术参数表
|
序号
|
名称
|
编号
|
载重(kg)
|
速度(m/s)
|
台数
|
|
1
|
客梯
|
KT1
|
1050
|
2.50
|
1台
|
|
2
|
货梯
|
KT2
|
1050
|
2.50
|
1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