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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楼下水(增光段)治理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惠东县楼下水(增光段)治理工程 批复文号惠东发改[2017]822号批复单位惠东县发展和发改局招标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本
项目名称 惠东县楼下水(增光段)治理工程
批复文号 惠东发改[2017]822号
批复单位 惠东县发展和发改局
招标人 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惠东县楼下水(增光段)治理工程,经惠州市水务局以惠市水务建管[2017]167号文批准建设,及惠东发改[2017]822号文核准招标。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东县楼下水(增光段)治理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惠东县。

2.3建设规模:本次楼下水(增光段)整治总长度约为17.0km,其中,河道清淤总长度约17.0km,护岸总长度约6.124km;重建全部冲毁的李屋村水陂,修复部分水毁的新寮村水陂和田坑村水陂,对金竹岗大桥下游水陂进行生态改造;拆除重建鹤田水过路涵一座,新建田坑村过路涵一座;对田坑村桥左岸桥东至田坑村村口段道路进行防洪加高,加高道路段长100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总投资约3661.34万元,财政审定工程预算金额30422569.85元。

主要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整治金竹岗大桥上游550m至西枝江汇合口段河道,整治河段长度17.0km。通过清淤、护岸等主要工程措施控制河势、稳定河岸、消除工程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整治金竹岗大桥上游550m至西枝江汇合口段河道,整治河段长度17.0km。通过清淤、护岸等主要工程措施控制河势、稳定河岸、消除工程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等施工和保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或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2、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3.2.1水利部分: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③安全员2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施工员2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复印件;水利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类);

3.2.2市政部分:

①项目经理1人(与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4至2016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4业绩要求:

2015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鉴定书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和拟派人员(水利部分)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已经公示终审通过(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2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市政部份)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

3.5.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水利和市政专业项目经理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26日至2018年211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签到,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水利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①项目经理(1人)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证复印件;

③安全员(2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员(2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复印件;水利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⑤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2017年10月、11月、12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

(4)市政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①项目经理(1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证复印件;

③安全员(1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④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2017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

(5)投标人和拟派人员(水利部分)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已经公示终审通过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市政部分)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7)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8)投标人2014至2016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

(9)投标人2015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鉴定书证明;

(10)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 www.gzggzy.cn下载)。

以上(1)-(10)项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5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2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人民路21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亚

广场A塔20层

联系人:董小姐联系人:黄先生/刘小姐

电话:0752-8827366电话:0752-2533958

2018年2月5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0204 (定稿).doc
发布人 黄生
发布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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