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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土方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 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土方工程 已由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产业备案【2017】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土方工程 已由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产业备案【2017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东工业园区青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集配中心土方工程

2招标编号:永明(QH2018004

3、建设地点:海东工业园区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园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土方清运

5、计划工期:20183162018531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7、质量目标: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纸质版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28日至2018212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209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972-7699962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3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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