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龙滩水电站装修材料重新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8099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装修材料,用于广西龙滩水电站项目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龙滩水电站是红水河梯级开发中的骨干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的红水河上,坝址距县城 15km。本项目坝顶永久结构完善包括:坝顶上游防浪墙清水混凝土施工;21坝段预留门槽浇筑;坝顶上、下游侧、孔口原栏杆拆除、不锈钢栏杆制安;溢流坝段交通桥铺装、坝面铺装、压膜混凝土施工;电缆沟盖板制安、排水沟盖板制安。
交货地点:广西河池市天峨县龙滩水电站水电七局综合加工厂。
1.2采购内容:装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花岗岩黄锈石荔枝面 | 600×300×30 | 平方米 | 4352.98 | 2018年02月 | 广西河池市天峨县龙滩水电站水电七局综合加工厂 | JC 205-1992 |
2 | 花岗岩芝麻白荔枝面 | 600×150×50 | 米 | 1365.8 | |||
3 | 芝麻白荔枝面 花岗岩平缘石 | 600×150×300 | 米 | 277.34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3.石材要求:芝麻白荔枝面石材产地为广东廉江石材,黄锈石荔枝面石材产地为湖北咸宁石材。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4)其他要求:制造商授权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但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与包装方式:
4.1卖方货物到场后依据国标相关要求,进行外观验收。到货物资,按JC 205-1992相关国家标准和需方的要求。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一次性到货。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其余65%结算款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8年02月1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8年02月11日17: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8年02月12日14:00点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3、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递交文件应包括:
8.4.1物资报价表;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8.4.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5.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6、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7、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18108175597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