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竣工验收项目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2号机组环保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竣工验收项目。
2.2.服务规模:根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需求,负责编 写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两纲文件和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按照两纲文件负责环境监测全部工作,直至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备案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海南昌江核电厂 1、2 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外委技术规格书》。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完成技术规格书全部工作,监测报告通过国家环境 保护部的备案审查。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负责编写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两纲文件和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按照两纲文件负责环境监测全部工作,直至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备案审查, 具体要求详见《海南昌江核电厂 1、2 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外委技术规格书》。
标段划分: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申请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乙方应当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实验室检验监测资质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等资质。
2)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人员,确保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单项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3)乙方必须保证其项目组人员的资质和监测仪器的检定等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满足《海南昌江核电厂 1、2 号机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外委技术规格书》要求。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 2018 年 02月09日上午9时至 2018年02月13日下午18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上完成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工作。技术支持电话:010-88828710、010-88828754,技术支持邮箱:cnncdcptkf@126.com。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请转账或电汇至第9条约定的账户并请注明“xxxx单位购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招标文件”。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同时在收到预审文件付款后2日内将电子版发送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昌江核电厂BA楼2313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厂
邮 编:572733
联 系 人:张月玥
电 话:0898-26925948(17789805511)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yy2@hnpc.cc
网 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 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