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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幕墙工程01-02合同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管方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管方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幕墙工程01-02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项目用地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具体位置坐落于卫星路与黄山街交汇处的西南侧。总建筑面积172478.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294.7平方米,其中塔楼A总建筑面积60161.77平方米,地上共30层,高度 146.2米;塔楼B面积32394.98平方米,总共20层,高度99.5米;D座裙房面积:7986.69平方米,总共5层,高度25.6米;C座控制中心面积15271.97平方米,共6层,最大高度35.95米。地下建筑面积56184平方米,地下共3层。建筑幕墙总面积约45315.3平方米,其中塔楼A幕墙面积约22704.97平方米,塔楼B幕墙面积约15123.65平方米,C座控制中心幕墙面积约3923.63平方米,D座裙房幕墙面积约3563.0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01合同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5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630日;计划工期:407 日历天。

02合同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3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130日;计划工期:251 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所有幕墙工程等工作,并提供所有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所必须的材料的供应(不包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安装、试验(包括保温材料及辅材)、检测、法定机构的送审、验收、完工清理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本工程的保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合同段划分:2个合同段:

01合同段:塔楼A和D座裙房的幕墙工程。

02合同段:塔楼B和C座控制中心的幕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企业法人资格: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1.4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与其有社会保险关系,须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登记备案。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施工经历,其中男50周岁(含)以下,女45周岁(含)以下。

3.1.5技术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含)以上职称,10年(含)以上施工经历,其中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

3.1.6项目经理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

3.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的投标。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注:类似项目指玻璃幕墙工程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其中玻璃幕墙工程合同金额应不少于4000万元(含),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体现出玻璃幕墙工程的造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同批发布招标公告共计2个合同段,包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幕墙工程01、02合同段,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段中的1个合同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827日至2018319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910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刘晓峰、陈碧芸

电 话:0991-3775520

传 真:0991-3775521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闫康

电 话:0991-3921875

传 真:0991-3921875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2单元8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

18560049991

传 真:0991-4312550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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