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80118-001
1. 招标条件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所需#5炉旋风分离器中心筒优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秦热公司#5炉机组于2006年投产发电,该为循环流化床,整体呈左右对称H型布置,4台高温旋风分离器布置在两侧,每个分离器内部分别安装有1个中心筒。目前由于煤种偏离设计煤种,分离器筒体变形、局部损坏,严重影响分离效率及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床温过高,脱硫脱硝成本增加。
本标段为#5炉四个分离器中心筒优化改造项目,包括#5炉飞灰取样检测、整体运行状况分析、提出燃烧问题解决方案;包括#5炉4个中心筒的检查、校核计算、重新设计、制作及施工(原中心筒的拆除,新中心筒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施工,包括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入口烟道的设计(为提高分离器效率需校核设计入口烟道尺寸,并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说明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2交货时间: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炉旋风分离器中心筒优化改造项目于#5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具体停机时间由招标方提前1周通知,新中心筒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2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3交货地点: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2投标企业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3业绩要求:
l 近5年内至少有3个300MW及以上CFB机组分离器中心筒优化改造工程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以上。以提供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合同复印件为准。
l 投标方应具备300MWCFB整体运行状况和问题分析能力(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300MW及以上CFB试验或调试报告复印件),并具备飞灰取样检测的能力(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l 投标方具备中心筒改造关键部件的强度校核计算、提供中心筒改造的数值模拟结果,并提供至少三个业绩的数值模拟复印件。
3.4投标人需要承诺本项目的安装承包商需具有: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火电设备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无保留意见(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6 2015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7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2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4.3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3.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
4.3.3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资料(能够清晰显示满足资格条件相关内容)。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4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方式
4.4.1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现场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2上述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证件、资格证明文件等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5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1日9 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和“E招冀成”(http://www.hebei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523室
联系人:许祎琳
电话: 0311-83086852
传真: 0311-83086853
E-mail: gjzbx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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