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中核四〇四有限工程总承包项目冷凝器 采购 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四〇四有限工程总承包项目冷凝器 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2.2 规模:/ 。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
2.5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中核四〇四有限工程总承包项目冷凝器采购。
2.6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及单位 |
材质 |
安全等级 |
抗震分类 |
质保等级 |
设备位号 |
|
1 |
冷凝器 |
D=357 L=6800 F=43.7㎡ |
2台 |
022Cr19Ni10 |
RS-2 |
Ⅰ |
QA2 |
50908/1-2E |
2.7 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生产区指定区域
2.8 交货期:2018年8月31日前交付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投标人业绩:不要求。
(4)信誉要求: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的查询函原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热交换器)或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热交换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不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网址:www.365trade.com.cn;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注册登录后可见公告附件-投标人使用手册。)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文件下载费50元(由平台出具发票),售后不退。
4.3已购买招标文件者,可向招标人领取设备图纸。图纸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综合楼638室。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将图纸全部退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扣留其图纸押金,对于图纸毁损或不全者,按照50元/张扣留其图纸押金。投标人不允许擅自复制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否则责任自负。
4.4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684194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中科信会议中心三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邮编: 050021
联系人:朱宇飞
电话:0311-859121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综合楼
邮编: 100039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ongkexin2014@163.com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