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头屯河沿岸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新水办规计[2017]1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现对头屯河沿岸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楼庄子水库与头屯河水库之间,治理河道防洪堤全长13.7km。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3设计进度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天提交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工程设计企业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同时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13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 电话:0994-2223310 15199696972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