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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丰良镇三山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丰顺县丰良镇三山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17-441423-78-01-817439),建设资金由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招标人为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丰顺县丰良镇三山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1)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处、农村厕所3处、购置垃圾治理设备及畜禽污染整治工程;(2)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村道2040米、自来水管道3500米、候车站1个、路灯100套;(3)公共空间环境改造工程,建设文体广场3处3590平方米、活动中心327平方米;(4)村庄风貌整治工程,改造45户农房等,总投资1400.49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等。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 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②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15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 拟派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格式二);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4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1.1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上述5.2.2至5.2.15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5.2.12、5.2.14、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报名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丰顺县丰良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丰良镇大坝开发区府前路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3-622530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联系人: 袁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日期:2018年2月5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丰顺县丰良镇三山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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