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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乌拉斯台沟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乌拉斯台沟防洪工程新水办规计【2017】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乌拉斯台沟防洪工程新水办规计【2017】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左岸和右岸防护河岸总长度为3.958km。其中:护岸工程总长度3.337km,左岸护岸工程总长度2.348km,右岸护岸工程总长度0.989km;右岸堤防工程总长0.621km;

2.2建设地点:新源县那拉提镇阿拉善村段;

2.3标段划分:一标段:左岸上游段(K4+807-K5+625段818m)格宾石笼护坡;②左岸下游段(K8+443-K9+865段1422m)格宾石笼护坡的施工;二标段①左岸中游段(K6+19-K6+300段108m)格宾石笼护坡;②右岸护坡898m格宾石笼护坡;③右岸堤防621m格宾石笼护堤;④左右岸护坡段7座格宾石笼裹头的施工;三标段为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4计划工期:2018年3月20日-2018年9月10日,总工期1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中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疆外企业为壹级)及具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三年两项防洪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市场准入限制期内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4.2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保证为陆万元整,三标段为陆千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4.3施工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振

电 话:18099400100

招标代理: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郑英

电 话:15509995221 0999-8039929

9.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伊犁州水利局0999-803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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