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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 招标编号:WLTQQJTJ-2018-SG/JL一、招标条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

 

招标编号WLTQQJTJ-2018-SG/JL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巴交发[2017]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乌拉特前旗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发[2017]72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共5个项目,项目分别是蓿亥至蓿亥三社、西二份子至西湾子、佘什线至固查线、扬水至中心公路、红圪卜至八排桥。路线总长25.5公里,新建涵洞23道,过水路面155米。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定线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路面结构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涵洞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涵洞与路基同宽。

2.2计划工期:

2.2.1施工工期:2018年04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

2.2.2 监理服务期:29.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施工标划分1个合同标段;监理标划分1个合同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表:

施工标段

监理标段

工程名称

标段里程

主要工程及内容

土建施工

KM

施工监理(KM

SG

JL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乌拉特前旗2017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

25.5

25.5

路基、路面、

桥涵等工程的

实施、交工、

缺陷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SG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近5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承受先期工程计量资金延期支付的能力。

3.1.2 JL标段

①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近5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备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时间: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1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5.2地点: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3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大街民生大楼对面

5.4售价:土建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暂定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暂定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最终招标文件售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其他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公资管发【2017】1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执行。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6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除特殊注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3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5.6.1施工标段: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企业若已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6.2施工监理标段: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6日上午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 03 15 日下午16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汇入指定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SG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JL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www.wltqq.gov.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

人: 郭先生

   话:0478-3605011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人:田永峰

   话:0471-6242405-8004

   箱:nmxtl@163.com

 

            人: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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