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辊底式热处理炉、辊底式加热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辊底式热处理炉、辊底式加热炉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辊底式热处理炉、辊底式加热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辊底式热处理炉及辊底式加热炉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CZF2018-ZB-303/1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88号
2.4招标内容:第一标段:高精度辊底式热处理炉1台,加热方式:电阻带式加热(或电辐射管)加热;第二标段:辊底式加热炉1台,加热方式:电辐射管加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且具有投标产品业绩的生产厂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无行贿犯罪
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六部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合同等,以上所有的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复印件壹套。原件核对后退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3日14:00时
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六部
邮编:710000
联系人:闫女士 孙女士
电话:029-88496536
传真:029-88496536
电子邮件:11654885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366155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