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第一批集体宿舍-展览路局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第一批集体宿舍-展览路局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SZBZB2018008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第一批集体宿舍-展览路局改造工程。
1.2 招标内容
标包名称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包1:水控系统
卡片
张
150
系统管理软件
套
1
淋浴控水器
台
12
洗衣机控水器
台
8
发卡充值器
台
1
通讯转换器
套
1
标包2:消防水箱及水泵
地上装配式不锈钢复合水箱(含电伴热保温)
套
1
屋面消防水箱(含电伴热保温)
套
1
1.3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 标包1:水控系统;标包2:消防水箱及水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拦标价:标包1拦标价为3万(不含税),税率17%;标包2拦标价为75万元(不含税),税率17%。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 供货周期(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货物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2资质要求(仅适用于标包2):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1.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布的型式检验报告。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适用于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智能水控系统的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业绩合同。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适用于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水箱的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业绩合同。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投标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2.7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8 其他要求(适用于标包1和标包2):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5.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所在区域有常驻维修机构,并提供维修机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附房屋产权证)、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当地机构,需承诺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供,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上下载。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不接收现金)。
4.2.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标书购买,具体流程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递交(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2018年3月 2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100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0C1
邮 编:100036
南京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 系 人:王莹
电 话:15632663572
电子邮件:yz125757@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86
汇款备注:JSZBZB20180082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1日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