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中山市西区裕福南路工程(监理) 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中发改审批【2017】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山市西区沙朗东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北起金港路,南至规划三路,全长约1.6公里,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82212017070004号,道路长为1656.64米,排水(雨水,最大管径为D2000)4045米,排水(污水,最大管径为D500米)2805米,桥梁(单跨长14.5米)长29米,电力长1023米,照明长2300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4569.00万元,建安费用约为:8206.4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25.7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设计的《中山市西区裕福南路工程--勘察及设计 施工图设计》(第一册 道路工程、第二册 桥梁工程、第四册 排水工程、第五册 电气工程、第六册 园林、景观工程)、于2017年12月设计的《中山市西区裕福南路工程--勘察及设计 施工图设计》(第三册 交通工程),以及中山市凯健电力设施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设计的《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裕福路)100KVA专用美式箱变安装工程施工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工程、路灯箱变等主体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3监理期限: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期限:暂定14个月,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期限: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登记。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公布的诚信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3.7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8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 月 19 日 09时 00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 关工 联 系 人: 张晓芳
电 话: 0760-23325852 电 话: 0760-88331748、15913415162
传 真: 传 真: 0760-88331761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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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2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