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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清发改行审[2017]121号文批复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其
项目名称 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清发改行审[2017]121号文
批复单位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行审[2017]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职教一路、省道377

2.2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近期DN400给水管道沿职教一路敷设在道路红线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用地红退缩范围线之间;DN250~DN150的村村通干管则沿现状377省道和村道敷设。DN400给水管道长约4423m,DN250给水管道长约900m,DN200给水管道长约4000m,DN150给水管道长约5000m;给水泵站规模为2.5万吨/d,用地面积为600㎡(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用地范围内),水池为1000m3。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该网站没有公布的投标人诚信等级以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的最新诚信等级为准。)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提供清远市范围内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上1、和5、6项资料。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一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763-3363769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63-3363769 电 话:0763-3486979

传 真:传 真:0763-348697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410558829@qq.com


相关附件清远市职教基地五所学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0180212v1.zip
发布人 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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