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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三发统资[2017]113号批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监理
项目名称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三发统资[2017]113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资[2017]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闸站合一电排站一座,电排站总装机容量为960KW,排涝流量为26m3/s,泵站规模为中型。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本工程的审定预算建安费为人民币19796605.52元, 机电设备部分费用为人民币5145340元,水泵设备部分费用为人民币3202240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本工程的监理费约为人民币662814.41元(监理费的计算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 3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且签订移交使用协议、质量保修期满两年止。

2.5.招标范围: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下横涌泵站工程监理、机电及电气设备安装监理,从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2.9.付款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7%;

(4)余下3%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水利水电相关 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17】139号文”规定,投标人可聘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4.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 8月至2018 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它主要人员的基本要求

4.5.1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须具有 水利水电相关 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

4.5.2监理员:1名,须具有 水利水电相关 专业级(或以上)职称。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8月至2018 1月)为上述拟派本项目其它主要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投标人拟派上述本项目其它主要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上述本项目其它主要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5.2 报名时间: 2018 02 13 12 00 分起至 2018 02 26 12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3 02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无效,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3 07 08 30 分,截止时间: 2018 3

07 09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8 3 07 0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出席并标会的,将视为该投标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场路4号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达路17号聚福大厦雅苑1701单元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757-87785778

电 话:

0757-87778366

传 真:

传 真:

0757-87778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srenxin163@163.com

2018 02 13

发布人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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