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伊犁科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基本情况
1、采购人: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伊犁科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采购
3、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钢构件、内外墙板及门窗等辅助材料(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要求: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1日,共10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有建筑材料,钢材,钢结构、彩钢,等金属制品的制作或销售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4)近三年内无不良供货记录,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投标人若为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并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原件。厂家需携带2015-2017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经营、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并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原件。供应商需携带2015-2017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3、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生产商及经销商鲜章(公章),原件携带齐全备查(以上证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供应商报名资料中关于招标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休息)。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休息)。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70999277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丽
联系电话:0999-8997327 1309406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