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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 批复文号信发改投[2017] 61号、信发改投[2018] 13号批复单位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
批复文号 信发改投[2017] 61号、信发改投[2018] 13号
批复单位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发改[2017] 61号信发改[2018] 13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建一座集库房、办公、业务于一体的档案馆。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地上建筑面积13296平方米,含档案库房6900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2680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2015平方米,办公用房492平方米,附属用房1209平方米;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8404平方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10500.00万元。

2.2建设地点:位于信宜市迎宾大道行政中心片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⑴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及预算、设计后续服务等。

⑵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 日历天。

(3)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等行为被行政部门通报处罚且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投标区域和处罚期内。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 年214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牵头人企业)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时检验本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3130930,递交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信宜市迎宾大道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中兴路85号

联 系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668-8868626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文明北路333号大院2号第二层1号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95123

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EPC项目.docx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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