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奇台县白杨河水库水土保持工程已经昌州水字【2015】159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经昌水技审(2017)117号文咨询通过,建设资金为PPP社会资本。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奇台县碧水阳光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奇台白杨河水库坝址区位于白杨河水管所上游4km的分水坪口附近,水土流失防治总面积为125.7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112.91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12.79hm2。水土保持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区、管理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料场区)等。主要建设内容: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滴灌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造林、种草)。
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10月30日(具体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库中登记。
3.2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2月28日至3月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时至19:30时在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11楼1102室)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②拟投入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提供其建造师注册证(贰级及以上,疆外企业须提供壹级)、有效的B类安考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员(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造价执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有效岗位证书。
③拟投入人员的所有证件必须为水利专业或水行业颁发(安考证除外,安考证证书是以9开头),其中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人员为本单位在新疆水利厅信息库中备案人员;上述证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①、②条要求的)一份。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碧水阳光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春生 电话 :13911821795
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丽梅 电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8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