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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并提供有效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或《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经营的证券公司,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保荐人资格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具有经纪、自营、承销业务资格的综合类券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声明;

5.投标人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且为证券业协会评定的A类券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须提供声明;

7.投标人须具有较为丰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融资项目经验,至少已完成一单央企混改融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规定的第1-7款资质要求;联合体其他方必须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规定的第1467款的资质要求。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4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18315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1305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316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316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二厅。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二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217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31-88147966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翔、罗亮、温淑芳

邮编:410019

电话:0731-8455582684556716

传真:0731-84556716

E-mailhnzb11@163.com

招标文件款汇至: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800080833102020

汇款请注明“【0623-1885N3111015】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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