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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LYQGZ-JG2018010-01一、招标条件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赤农发办字【2018】7号文件准予建设,
 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YQGZ-JG2018010-01

一、招标条件

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赤农发办字【2018】7号文件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右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巴林右旗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2.计划投资额:3823059.91元

3.招标规模:新打机电井44眼、井房3座、迷宫式滴灌带58.4公里及配套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对于经营范围以外的材料、设备需具备相应资格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条2—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02月26日至2018年03月0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2.领取地点: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林右旗大板镇财政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套,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巴林右旗大板镇财政局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巴林右旗大板镇财政局5楼),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林右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巴林右旗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剧先生

电  话:1394760260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众联商城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47576791

2018年02月26日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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