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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425号批准建设,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255号文件批复两阶段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1.招标条件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425号批准建设,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255号文件批复两阶段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K0+000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终点K26+072位于循化县清水乡南侧,路线全长26.005公里。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工程内容:搬迁改造330kV架空线路径长约13km;搬迁新建110kV架空线路径长约5km;搬迁新建35kV架空线路径长约6km;搬迁新建10kV架空线路径长约32km;新建10kV电缆路径长约11km;搬迁新建0.38kV架空线路径长约4km;搬迁光缆约7km;新建4孔非开挖共计约1.6km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DLSJ-1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建设所需电力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和竣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的永久用电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和电力行业迁改等涉及电力的全部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

2)编制施工招标图纸、专用技术条件书(技术规范)以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

3)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及安全性评价工作等。

4)负责与电力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等工作。

2.4服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及相关勘测报告(初勘)等;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勘测报告(详勘)等;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条件书(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编制竣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电力行业咨询及勘察设计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与业绩要求:

资质与业绩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DLSJ-1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5年内(201311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28日至201836(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投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291030,投标人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于当日900分至10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交投网(tzgs.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

邮政编码:810003

人:邱女士

    话:0971-7797311

    真:0971-7797419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编:810008

人:马女士

   话:0971-6187512

    真:0971-5115639

                                           2018227

 

 

 

 


附件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 ①购买 □ ②递交、撤回______(项目名称)_____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办理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和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委托代理人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则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3、若仅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请在“①购买”前的“打√,若仅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事宜,请在“②递交、撤回” 前的“打√。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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