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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公司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可

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公司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7]12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2.4建设投资:62868 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269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2018年4月7日;

中交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交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建筑工程及桩基施工内容 。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5  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类单项合同金额(含补充合同)300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 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2015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建筑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5 年以来有 房屋建筑 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工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高 级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文件2015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 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工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证明文件 2015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 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工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6日(工作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6时 00分);

(2)购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电子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开户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京大厂支行

开户帐号:4301014929100194481

联行号:102301000108

(5)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

(6)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不收取现金。

4.4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    。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     。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 210048;

联系人:  朱立然     ;

电话:  025-58561801 ;

传真:  025-58561801 ;

电子邮箱:zhulr.yzsh@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

2018年 3 月 1 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名称及类别

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施工承包--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编号

B1100000013006649004

规定发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

规定发售时间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6日止

(工作日:每天 8 时 0 分至 16 时 0 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购买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标段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发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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