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秋蒲大桥新建工程施工监测及荷载试验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娄底市秋蒲大桥新建工程施工监测及荷载试验已经由娄发改行审[2016]3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秋蒲大桥新建工程施工监测及荷载试验项目
2.2建设地点: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秋蒲街西延线文艺路。
2.3工程概括及主要数据:娄底市秋蒲街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起于湘阳街,经过东环路、耀春路、迎春路、江龙路、跨涟水河,西止于文艺路,是娄底市中心城区的一条重要次干路,秋蒲桥新建工程是秋蒲街西延线文艺路跨越涟水河的大桥,是秋蒲街西延线上重要的控制性工程。
秋蒲大桥按照全预应力结果设计,桥梁结构长220m,设计范围长230m,桥梁跨度布置为60+100+60=220m,全宽33m,左右两幅桥关于道路中心线对称布置,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范围:
(1)秋蒲大桥新建工程施工监测;
(2)成桥荷载试验检测。
桥梁相关具体信息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主)。
2.7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内容)或具备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同时需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需包含市政桥梁检测参数;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3.5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需含市政桥梁或公路桥梁);
3.6本项目的项目关键检测人员应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4人. 检测人员均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证书(其中不少于2人证书应包含市政桥梁专业)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检测工程师证书。拟任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提供注册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2月28日以来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3.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 (¥15000元)。
5.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银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和格式须为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5573808989
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11266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