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北京联通网运中心综合布线维修框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为2018-2020年北京联通网运中心综合布线维修框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XZBL00005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编号:TXZBL000054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规模:2018-2020年北京联通网运中心综合布线维修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服务期限:三年迭代招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6个月,按年度签订合同,如果下一阶段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双方不能就新一阶段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次迭代招标结果自动失效。
1.2.4服务地点:北京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拦标价为: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不设置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依据《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简称“451定额”)进行折扣报价(人工服务费折扣,施工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5 招标类型:本项目为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9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彩色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2.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单项合同累计金额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综合布线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大签页、金额页、服务时限的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提供的服务团队到位,如3日之内服务团队不能到位招标人有权终止签订合同;
2.4.2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3人为驻场人员;
2.4.3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在中标后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50%;
2.4.4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具有电工资格证书。须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名单、简历、职称、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至少包括、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社保证明时间应为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以上证明文件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2.6其他要求:
2.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6.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6.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02 月 28日至2018年 03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
通过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访问新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luohao@jsptpd.com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以上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18年 03月 16
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资格。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21 日10时30分。
6.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 编:
100005
联 系
人: 罗浩
电 话: 18510959489
传 真:
/
电子邮件:luohao@jsptpd.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407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2月28日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




